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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青神县关于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来青创业就业实施意见》中,大学毕业生及技能人才落户有补贴
(一)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青神。
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凭相关学历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在我县中心城区办理落户,办理落户和准迁手续时,优先受理,即来即办。支持企业设立集体户,用于招用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落户。对首次落户我县中心城区的高校毕业生和技能人才,每人发放1000元落户奖励。(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
(二)支持大学毕业生和技能人才安居青神。
在青神县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本科及以上高校毕业生、取得同等学历且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按照博士研究生5万/年、硕士研究生3万/年标准予以发放安家补助,发放周期为3年。在我县购买本人首套住房且5年内未上市交易(含新建商品住房及二手住房,下同),且与用人单位约定工作年限或自主创业纳税记录不低于5年的,按照博士研究生每人20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12万元、本科生每人5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助。高级技师(技能等级一级)、技师(技能等级二级)分别参照全日制硕士、本科学历毕业生享受相应补助。(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住建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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