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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锅店乱收消毒餐具费被罚!一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曝光

时间:2023-06-08 19:38:27    来源 : 中国消费者报

幼儿园使用变质食品原料

医院发布虚假宣传医疗广告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卫浴商家销售假冒“KOHLER”卫浴产品

......

6月6日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

公布一批民生领域案件

查办“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

违规收消毒餐具费

被罚2万元

2023年1月,瑞昌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对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店内有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1月17日消费者消费小票商家联结账单,结账单上均有“餐具费、单价2元、数量、总额”等字样。经查,当事人在未向消费者公示消毒清洁餐具收费及收费标准的情形下,收取消毒餐具费2元/套,共收取餐具费21436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江西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有关规定。

2023年3月,瑞昌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昌市美人鱼火锅店从事餐饮服务收取不合理费用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萍乡东方医院

医疗广告虚假宣传

被罚2万元

经查,为推广康复治疗项目“热敏炙炼脐法”,萍乡东方医院从某网络平台转发含有“常炙神阙穴,万病自会灭”词语的医疗广告宣传内容,并未经审查核准,擅自在其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有关规定。

2023年1月,萍乡市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萍乡东方医院医疗广告虚假宣传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渝水区强达家电部店

销售不合格燃气灶

被罚1.29万元

2023年3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执法检查中发现,渝水区强达家电部店内摆放两种型号的旋流燃气灶共12台,均只标有“QS”生产许可标志,未执行强制性国家标准GB16410—2020《家用燃气灶》。依据该标准规定,2022年1月1日以后执行原标准的灶具禁止生产、销售。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标准化法》《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

2023年4月,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渝水区强达家电部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灶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违法行为、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燃气灶12台、罚款1.29万元的行政处罚。

瑞金市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

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

被罚3万元

2022年12月,瑞金市市场监管局在对检验检测机构“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瑞金市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问题,遂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2022年4月1日对挂车、半挂牵引车进行的“安全性能”检测过程中,未进行对称高度测量,底盘部件检查时长为60秒,底盘动态检查时长为17秒,未达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底盘部件检验时间至少为100 秒、底盘动态检验时间至少为60 秒的要求,直接作出检验合格结论,并出具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报告2份。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023年2月,瑞金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瑞金市盛通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

潭埠娱乐新幼儿园

使用变质食品原料

被罚2万元

2023年2月,万载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食堂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厨房操作间内有两包腐竹,一包已过期,另一包已变质腐败,且厨房操作间内还有一盆腐竹正在泡发待使用中,另发现当事人《食品经营许可证》已过期。因当事人未登记该变质腐竹的具体使用情况,且未建立使用变质腐竹的台账记录,故无法计算违法所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

2023年4月,万载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潭埠娱乐新幼儿园使用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加工食品和无证提供餐饮服务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超过保质期、腐败变质的食品原料,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玉山县食谷源百货商行

销售无标签食品

被罚4.51万元

2023年2月,玉山县市场监管局接案件移送函,派出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经营无标签预包装食品。执法人员现场对无标签食品予以扣押。另查明,当事人还存在经营伪造厂名、厂址的茜草生地饮品的行为,销售金额14172.8元,违法所得13272.8元。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有关规定。

2023年3月,玉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玉山县食谷源百货商行经营伪造厂名、厂址和无标签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责令改正、没收无标签预包装食品、罚没合计4.51万元的行政处罚。

乐安县金牌卫浴

销售假冒“KOHLER”卫浴产品

被罚5.5万元

销售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的卫浴产品。2022年11月,乐安县市场监管局接举报称,在乐安县城一装修工地存放的“KOHLER”卫浴产品,涉嫌假冒科勒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执法人员立即开展执法检查,现场发现放有44盒/套“KOHLER”卫浴产品,该产品包装盒上印有“KOHLER”“K—26409T—1—0”、产品条形码及其他英文字母标识。经“科勒公司”代理人现场鉴定,均属假冒科勒公司注册商标的产品。经查,该批“KOHLER”卫浴产品均由当事人乐安县金牌卫浴负责供货。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有关规定。

2023年3月,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乐安县金牌卫浴销售侵犯商标注册专用权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侵权卫浴产品、罚款5.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中国消费者报新媒体编辑部出品

来源/中国消费者报·中国消费网

记者/朱海 胡小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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