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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不久,晋江市民李先生在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领取了不动产权证书。这是晋江市首份通过“不动产继承公证+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产生的不动产权证书。只需要跑一次,即可拿到不动产登记证,对此,李先生频频点赞,“‘一窗受理’真是太好了,让我们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近日,晋江市公证处联合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推出“不动产继承公证+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当事人无需再手持公证书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继承转移登记。通过这种方式,变“群众跑腿”为“部门跑腿”“数据跑腿”,让群众办事真正实现“最多跑一次”。
此前,群众办理继承公证时,需先到公证处递交材料,取得继承权公证书后,还要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今年初以来,依托办理不动产继承的经验优势,晋江市公证处与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就如何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继承全链条服务提出新思路,即“不动产继承公证+转移登记”一窗受理、一窗办结。双方还就此展开培训,并由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共享“福建省不动产登记信息系统”平台,向晋江市公证处开放操作权限。
如今,通过公证部门与不动产登记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群众只需在公证机构一个窗口,就可以完成继承不动产的公证办理和转移登记申请。
不动产继承登记和公证的深度融合,让继承人“仅到一窗、仅跑一次”,真切让群众体会到办事的效率和“温度”,更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高效、便捷政务服务的需求。
“公证服务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公证机构理应自觉参与建设人民满意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晋江市公证处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业务创新不仅丰富了公证服务内涵,也是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的具体表现,让公证服务更温情、更便捷、更优质。
(记者沈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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